中国宣判莎车袭击案 12人被判死刑图像来源,Reuters
2014年10月13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周一(10月13日)判处发生在7月28日的莎车县袭击案12名被告死刑。
法庭判处的罪名是“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非法 制造爆炸物罪、放火罪、绑架罪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。
另外还有15人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9人无期徒刑以及20 人有期徒刑。
袭击案后,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,案件造成无辜群众37人死亡(其中汉族35人、维吾尔族2人),13人受伤,31辆车被打砸,其中6辆被烧。
报道还说,当局在处置过程中,击毙“暴徒”59人,抓捕涉案人员215人,缴获“圣战”旗帜以及大刀、斧头等作案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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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流亡海外的世界维吾尔人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则对BBC中文网说:“根据当地维族人提供的消息, 28日数百维族人为反对当局压制而‘起义’,拿起棍棒与公安对峙。”
他当时说:“有21至24名维族人被打死。汉人有13人死亡,其中都是公安和政府官员。 另外还有67名维族人被捕。”
迪里夏提还表示,中国政府公布的数字与他们所获得的数字差距“太大”。 他指责中国政府“歪曲维族人抗议情况的事实”。
《新疆日报》在报道死刑判决时说,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,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。”
“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,法庭使用被告人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,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。”
因为莎车县7月28日袭击案和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居玛·塔伊尔大毛拉被害案,新疆共处分了17名高级官员。
官方新华社说,新疆党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“认真汲取教训”。
新疆近年来暴力频发。
就在这一宣判前,中国公安部称,10月10日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一名女警被“暴徒”杀害,原因不明。
今年4月30日,新疆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站外发生爆炸案件后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重申,必须采取果断措施,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。
(撰稿:罗玲 责编:横路)